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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广告,鼓了谁的荷包?业主权益 对于社区投放广告的问题,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表示,小区内的楼宇电梯等公共部分等是否投放广告,应该首先由物业公司公示,然后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或者委托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允许投放。对于社区广告的盈利核算状况,物业公司应该定期向业主公布,让居民心里都有个明白账。而且这笔费用用在哪里,也应该由全体业主决定,要真正让业主在这方面有知情权和话事权。 郭律师说,根据《物权法》和《物业管理条例》中的相关规定,物业利用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、业主大会、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,按照规定办理手续,如果业主们不同意,业主委员会应拒绝电梯广告进入小区。同时,广告收益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,物业公司不应擅自单方支配。 记者调查,目前,太原很多广告公司都愿意跟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。他们认为,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布社区广告,促进社区广告业的快速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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